2019年农业补贴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 2019-01-24 10:37:47 来源:中经纵横
农民直接补贴
农民补贴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补贴条件: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补贴方式:鼓励各省(区、市)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挂钩,引导农民提升耕地地力。
农民补贴二: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农民补贴三:生产者补贴
区域范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
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采取“一卡(折)通”等形式兑付给生产者。
补贴条件: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但大豆补贴标准要高于玉米。鼓励各省(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补贴方式:为推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改革,保护种粮农民收益,在相关稻谷主产省份实施稻谷补贴,中央财政将一定数额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由有关省份制定具体补贴实施方案。
农民补贴四:棉花目标价格补贴
区域范围:继续在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棉花目标价格:三年一定,2017—2019年为每吨18600元。
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采取“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付给棉花实际种植者。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
经营主体补贴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扶持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
政策目的:建立农民队伍,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次。
支持方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工作。
经营主体补贴二: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
扶持对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
支持方向:支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提高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能力。
经营主体补贴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扶持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
扶持内容:针对粮食等主导产业和农民急需的关键环节,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经营主体补贴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政策目的: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实现实质性运营。
扶持对象:重点服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小微企业。
扶持内容:聚焦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优势特色产业、农村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设施、绿色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等关键环节,提供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信贷担保服务。
扶持方式:支持各地采取担保费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加快做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规模。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结构调整补贴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政策目的:中央财政支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规模扩大到2400万亩,加上地方自主开展的600万亩,达到3000万亩。
扶持内容: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和江苏、江西开展轮作试点;在河北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及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黑龙江寒地井灌稻地下水超采区和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开展休耕试点。
扶持方式:中央财政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结构调整补贴二:粮改饲
政策目的:粮改饲规模扩大到1200万亩。
区域范围:在河北、山西等17个省(区)实施,以“镰刀弯”地区为主。
补助对象: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扶持方式: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整体推进,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
结构调整补贴三: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
区域范围:在河北、山西等13个省(区)实施。
补助对象: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原则上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
结构调整补贴四: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扶持内容:支持各地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具有区域优势、地方特色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带。
扶持方式:启动绿色优质农产品示范,通过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全程化质量监管、全产业链经营、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示范推广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补贴
产业融合补贴一: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扶持内容:在省级推荐基础上,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同时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扶持方式: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产业融合补贴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扶持内容: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
扶持方式:加强农产品产地加工、包装、营销等,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发展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农业文化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产业融合补贴三: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
扶持内容:继续选择5个省(市)开展示范,依托现有的农村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电商等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完善功能,达到技术、市场、商务、政务等信息一站式服务。
扶持方式: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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