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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制定促进综保区发展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3-25 10:40:39 来源:中经纵横
3月19日,福建省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印发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着力推进综保区创新升级,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综保区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发展目标:积极打造“五个中心”
在区内现有加工生产企业的基础上,依托泉州制造业基地优势,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运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政策,打造加工制造中心。
依托区内太古势必锐复合材料、太古邓禄普轮胎等已在运营的项目,加快建设国际航空维修中心,并以此为依托,逐步延伸产业链条,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和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打造检测维修中心。
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接晋华集成电路项目和“芯谷”建设,加强与研发创新机构合作,开展大型研发设备融资租赁和保税研发等业务,打造研发设计中心。
对接“海丝”核心区建设,深化与晋江陆地港、泉州晋江机场、石湖港、围头港、深沪港等陆空海港合作,建设“海丝国际物流中心”,打造物流分拨中心。
积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建设跨境电商运营中心和酒类、汽车等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打造销售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落实二十三条措施
借助综保区特殊政策功能优势,充分发挥泉州市国家级“金改区”“民综区”“自主创新区”以及“晋江经验”等综合优势,适时推进以泉州综保区为核心区的泉州片区纳入福建省自贸试验区扩区范围。
争取综保区设立功能分区,促进区港之间政策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功能集成。加大招商选资力度,以项目为导向创新开展招商选资工作,引导适合入区发展的龙头项目入驻。拓展两个市场,制定试点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业务操作、税务申报、出口退(免)税等业务指南,便利企业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释放企业产能,支持适合综保区的加工制造项目落地投产,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促进内销便利,鼓励进口保税元器件加工内销的企业入区发展,免除内销比例高、批次多的IT类等产品相关许可证件。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简化分送集报、外发加工备案等手续,开展自主备案、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便利自主经营、自律管理。促进研发创新,加大招商力度,鼓励研发企业入区发展,研发业务进口货物、物品免予提交相关进口许可证(禁止类除外)。建设创新高地,推动区内打造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创新机构。
支持综保区引进重大研发机构项目。优化信用管理,依法为相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提供注册登记和信用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在部门间互联互通。支持医疗设备研发,积极向上争取简化或免除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简化进出区管理,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免于办理报关手续,简化卡口申报,对符合条件的货物、物品分别实行卡口登记手续及简单卡口验放。便利货物流转,推动综保区卡口智能化建设,全面上线金关二期保税流转系统,推进保税货物流转业务一体化管理,便于企业自行发送转入转出信息。
试行汽车保税存储,借助厦门平行进口汽车口岸政策(整车进口),推动平行进口汽车在综保区内开展保税存储、展示业务及后续口岸报关联动放行提车业务,积极争取泉州港列入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口岸。
支持再制造业。支持引进手机、飞机和汽车零部件等生产制造企业,推动重点产品二线免除自动进口许可证优惠政策落地实施。创新监管模式延伸口岸进口检验至综保区。支持引进酒类等企业入区开展分装、贴标业务,引导白糖等原材料进口需配额许可的企业入区进行深加工,并延伸到农产品、稀有金属及矿产等产品。
发展租赁业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综保区内开展进口设备融资和实物租赁业务。
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推进在综保区内参照适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相关进口政策,推动“1210”保税电商业务落地实施。拓展出口电商小型B2B及B2C平台,支持服务外包。积极向上争取软件测试、文化创意等国际服务外包的扶持政策,支持引导相关企业入区运营。推动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刘育铭 许丹旭)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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