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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已累计建成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发布时间 2019-03-08 14:42:13 来源:中经纵横
本报记者蒋朝晖 见习记者陈克瑶昆明报道 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立足现有条件努力探索创新,多措并举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都开展了生态创建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张建萍介绍,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把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作为云南省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长期努力,制定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县、区)及村镇创建申报管理规定和指标体系,全面开展了国家、省和州市级多层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地以生态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目前,云南省已累计建成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县、两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61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2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景洪市勐罕镇、昆明市石林县鹿阜街道办阿乌村党总支书记杨金富和勐海县环保局主任科员周坤获得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大力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到2020年,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创建比例达到50%以上,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比例达到80%以上,争创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张建萍表示,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加强指导,确保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标任务。下一步,要重点在3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要强化载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二是要突出特色,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争创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拟组织开展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三是要建章立制,巩固创建成果。对已获得命名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查,加强监管,建立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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