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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出台《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2-28 10:03:56 来源:中经纵横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创新体系,发挥自创区引领带动作用,提升重点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规范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实施,2019年2月份我市出台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洛财工〔2019〕5号)。《办法》明确了支持方向与支持对象,市财政局、科技局职责分工,产业集群专项资金支持标准,介绍了资金管理,包括专项资金拨付程序,承担单位项目实施,经费管理,监督与检查有关规定等内容。
集群专项突出政府目标导向,聚焦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战略需求和产业化目标。单个课题的市财政支持额度,按照课题投入资金的总额度进行确定,一般为课题投入资金总额度的1/6。单个课题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面向战略性先导产业培育的集群专项课题,并经省级研究立项的工业CT等前沿性、战略性重大“创新引领型项目”,其资金支持额度不受课题投入额度和研发投入额度的限制,支持额度为市财政每年支持1000万元,连续支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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