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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堂: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19-07-04 09:28:24 来源:中经纵横
40多年的改革开放,既是一场伟大的社会革命,也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更是一场深刻的认识的革命和思想的革命。我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思想解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因此,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能贫穷,那就要解放生产力,就要改革开放。
第二,“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小平同志强调,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应该说,我们四十多年经济改革的目标任务,就是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这样一个伟大的思想的解放,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
第三,“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这三个领域的伟大思想解放,是连在一起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怎么解决贫穷?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首先是市场主体的发展和壮大,必须正确认识量大面广、不断涌现的非公有制经济。实际上,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从“尾巴论”转向“补充论”,发展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有机组成部分论”,再到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再到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因此,我们要以思想的不断解放、认识的不断深化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
正是由于党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作用和地位认识的不断深化,才有了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才使得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了“456789”的地位。即:民营经济创造了40%的进出口,贡献了50%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GDP,提供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提供了80%以上的新就业岗位,占了我国90%以上的企业数量。
“456789”也显示了民营企业的潜力和差距,今后,我们要以政策的真正落实,法律的平等保护推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一,落实好中央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两会”,部署的最重要的政策就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主要有三大政策:一是增值税减税政策,包括降低税率、扩大抵扣、留抵退税、加计抵减;二是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三是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要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二是创新融资产品和发展供应链金融,发展以定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为抵押物的融资方式、贷款方式。还要充实基层金融机构的力量、进一步降低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充分利用金融科技的力量、积极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
第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准入和营商环境。一是注册登记环节,要从先照后证、证照分离转向先照减证;二是投资建设环节,要从优流程、减要件、压时限转向负面清单+承诺制+备案制;三是生产经营环节,要减少生产许可,认证与许可制双轨合并。
第四,进一步完善法律、健全法制、公正司法。切实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环境。对那些比较大一点的民营企业进行平等保护。“平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平等进入,要取消各种隐性条款,如规模、资质、业绩限制;二是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如资金、土地、劳动力、技术;三是平等销售产品和服务,破除产品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或明或暗的所有制歧视。(作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 马建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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