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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成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
发布时间 2019-06-10 09:57:32 来源:中经纵横
中新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志清5日在京表示,2017年,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5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成立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专注于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经成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主力军。
刘志清是在当天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如是表述。刘志清表示,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共落地实施债转股项目254个,落地金额4000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管产品等渠道共募集社会资金2500亿元参与债转股项目。
对于参与债转股的银行和实施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刘志清表示,银保监会在政策设计和实施中,始终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债转股项目的选择、收债和转股价格、资金筹集、退出方式等都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自愿协商确定。
二是明确债转股对象。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针对产品有市场、技术有实力、发展有前景,但是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对于僵尸企业、逃废债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不纳入实施范围。
三是坚持风险隔离,严防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制定实施相关监管规则,要求银行和实施机构建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提出一系列风险防范的措施,严防风险传递。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防范道德风险。支持银行、实施机构推动转股企业改组改制,改善公司治理,积极参与重大决策,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转股企业持续改进经营管理,强化财务硬约束,防止企业的杠杆再次超出合理水平。
五是持续加强风险分析和监测。银保监会建立了市场化债转股信息报送机制,并通过降杠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将相关信息与其他部门共享,持续对债转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明确相关监管要求,确保市场化债转股规范有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