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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76.6% 处于合理区间
发布时间 2019-01-28 10:28:24 来源:中经纵横
如果以债务率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76.6%,低于国际通行的100%至120%的警戒标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初步核算数计算,2018年政府债务的负债率为37%,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在近日财政部召开的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郝磊表示,总的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整体可控。
当天,据财政部发布的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显示,2018年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652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2192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9460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21705亿元,占当年新增债务限额的99.6%,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19947亿元。
截至2018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3862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9939亿元,专项债务73923亿元;政府债券180711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3151亿元。
郝磊表示,如果以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76.6%,低于国际通行的100%至120%警戒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初步核算数计算,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7%,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郝磊表示,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万亿元,占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的63%左右,上述额度已经提前下达各地,经过地方人大审批法律程序后,各地已经在1月份启动新增债券发行工作,时间比2018年大幅度提前。
据悉,截至1月22日,河南发行新增债券453.24亿元,新疆发行新增债券100亿元。3月份,待全国人大批准2019年全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财政部会将批准的限额及时下达地方,由地方自行均衡发债,争取在9月底之前发行完毕。
郝磊表示,专项债券优先用于解决在建项目、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等。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抓紧开工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暂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东北等地方也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把专项债券发行时间尽可能往前提。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神,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要求,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前门开大了,后门更要堵严。一方面,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支持重大在建项目的建设和补短板;另一方面,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既要确保地方政府债券不出风险,也要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郝磊说。(记者 曾金华)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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