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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洋: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弱化房地产投资属性

发布时间 2019-01-25 10:35:04 来源:中经纵横

  从房地产的金融和投资属性出发进行分析,可以为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建设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提供有益思路。同时,货币和金融政策也是房地产调控和长效机制的一部分,应兼顾短期和长期目标,不断完善并合理运用。

  一、加快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改变长期预期

  从房地产投资属性的预期定价出发,改变长期预期,就要改变形成长期预期的机制。

  一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应认识到,土地财政和房地产价格持续过快上涨终将难以持续,届时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有必要做出前瞻性的风险化解安排,对不可持续的制度果断调整。

  二是适当降低经济增长目标,不再把房地产作为稳增长的着力点、把放松货币政策和房地产金融政策作为刺激房地产的工具,为化解房地产风险留出空间。

  三是反思并调整以往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如去库存政策、棚改货币化政策等。房地产调控不能脱离房地产仍是经济增长重要动力的客观实际,应重在平衡市场长期供求而非短期压制需求。

  二、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弱化房地产投资属性

  房地产的投资属性难以通过购房套数和次数准确界定。弱化房地产本身的金融属性和投资属性,也不宜过多从限制性政策入手降低市场流动性来实现,否则容易导致价格信号失灵,市场陷入盲目、无序乃至恐慌状态。应更多从房地产投资的收益兑现环节和保有环节,加大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来抑制投资和投机行为。

  三、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减少套利行为和风险传染

  各地房地产市场是分割而又相联的金融资产市场,风险传染性强,而调控政策中的行政干预会扭曲市场定价,加剧风险。同时,房地产作为金融资产的市场定价机制和地方政府因城施策的差别化调控形成冲突,各地政策的差异造成对市场价差的进一步扭曲,诱发套利行为。建议在房地产调控和长效机制建设中,强化中央的统筹协调职责。

  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分离住房消费和投资属性

  住房兼具消费(居住)和投资属性,在房价上涨预期下,消费需求常被投资需求绑架,投资者和投机者将成本和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有助于将两种属性适当分离,在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的现状下,更有利于弱化房地产投资属性。考虑到由于房价过高导致租售比严重失衡、租赁市场投资价值较低,应加强国家政策支持和引导,在土地、税收、立法及市场主体培养、金融工具应用等多层面采取措施,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五、长短期目标兼顾,完善货币和金融政策

  在配合其他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基础上,金融政策应贯彻“房住不炒”的发展理念,保障“住”,遏制“炒”,引导市场长期预期,平衡市场长期供求。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需要在市场稳定前提下推进。短期内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需继续强化金融监管,抑制需求集中释放,防控居民和企业融资风险。

  此外,还要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房地产金融政策的稳定性和制度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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