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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额补贴引争议 专家:给亏损企业补贴是误解
发布时间 2015-12-08 09:19:44 来源:中经纵横
今年前3季度,306家上市央企及其旗下子公司中出现亏损的公司达到67家,占比为21%。
据媒体报道,石化油服(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今年前3季度的“亏损王”,共计亏损约20.6亿元。
亏损排名前10名的上市央企共计亏损135.24亿元,平均亏损额为13.5亿元。去年亏损163亿元的中国铝业,今年前3季度继续亏损,最终亏损约9.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上市央企或央企控股的公司均获得了或多或少的政府补贴。从2012年至今年上半年,中国石油获得342.24亿元的政府补贴,成为306家公司中获得补贴最多的,东方航空以98.26亿元排名第二。
实际上,央企获得补贴并非今年才有的事,2014年上市公司中报披露,201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共获得逾320亿元的政府补贴。
连续增长的高额补贴引发大量争议。
经济学家张维迎公开指出高额补贴政策的弊端,中国制定很多产业政策,给了很多补贴,使得很多企业学坏了,“不少企业就整天想办法申请政府补贴,并不去真正创新。”
从行业来看,制造业、采矿业等是获得政府补贴的“大户”,2014年国内上市公司三季报显示,前3季度,中石油获得补贴21.99亿元,中石化则获得政府补贴15.94亿元。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各级政府以引导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就业、保障三农、加大投资等为目的,设置了各类专项或专门补贴。只要符合一定的资质、门槛或要求,不同体量、不同行业类别、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有可能获得补贴,例如,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应急救灾、配套设施等各类隐性补贴。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也会对企业发放补贴。
此外,公众还质疑,相比科技类、服务类企业,资源类行业一直是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行业,经营压力小,利润率高,为什么这些行业也获得了大量补贴?
补贴是一种收税调控政策
“不是说谁亏损就给谁补贴,这并没有内在联系。”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补贴政策是为了国家经济安全,对经济发展关键行业和核心环节进行补贴。“给亏损企业进行补贴”是个误解。
“企业亏损了,需要靠自己解决,靠市场解决。企业经营是市场行为。”针对当前央企获得补贴的现状,李锦分析,近年来,政府为支持企业开发非常规能源及缓解进口天然气亏损,对相关业务出台了补贴政策,具体包括页岩气补贴、煤层气补贴、进口天然气和LNG增值税先征后返、油(气)田企业自用成品油消费税返还等政策。
“在页岩气补贴方面,页岩气作为非常规能源,具有开发难度大、开采成本高、实施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等特点。”李锦说,为推动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增加天然气供应,2012年国家出台页岩气财政支持政策,明确中央财政对页岩气开采企业给予0.4元/立方米的补贴,该项政策将于2015年到期。
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页岩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对页岩气开采企业继续给予补贴政策,其中:2016~2018年的补贴标准为0.3元/立方米;2019~2020年补贴标准为0.2元/立方米。
“随着技术不断成熟,企业成本下来了,补贴也会随之下降。”李锦说。
在煤层气补贴方面,李锦认为,煤层气(瓦斯)既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隐患,也是重要的能源资源。加快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是从根本上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能源供应的重要措施。
而煤层气开发利用市场尚不成熟,开发利用成本高,技术方面也存在瓶颈,为鼓励煤层气的开发利用,财政部2007年发布《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决定对煤层气民用燃气等进行适当补贴,中央财政按0.2元/立方米煤层气(折纯)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
另外,“对进口天然气和LNG增值税是先征后返政策。”李锦介绍,国产天然气不能满足国内天然气需求,为保障国内供应安全,需从国外引进天然气。
与进口气成本价相比,国内气价偏低,价格倒挂导致进口天然气长期亏损。为鼓励进口,缓解企业压力,2011年8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经国家准许的进口天然气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高于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情况下,将相关项目进口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对2010年底前“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项目进口的天然气,也按上述政策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最后,油(气)田企业自用成品油也是消费税返还政策。李锦说,2009年,国家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消费税税率大幅提升,由于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环节价内征收,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对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先征后返消费税的通知》,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油(气)田企业在开采原油过程中耗用的内购成品油,给予消费税返还。
“政府对央企没有额外补贴,是根据企业特点、项目,采取退税补贴政策。是一种税收调控,不是单对某一个企业进行补贴。”李锦说。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进一步说明,给央企补贴有各种各样的目的,包括扶持它的技术发展、技术创新,还有一些是因为企业的某项业务,比如给中石化的炼油环节的亏损补贴,是持续了很多年的做法。
李长安认为,中石油之所以受到诟病,主要还是因为其是垄断企业,油价调整跟不上市场变化,好像垄断了价格就会有巨大的垄断利润。“实际上不一定,有很多企业亏损就是因为价格缺乏弹性。包括电力、天然气、水行业等,包括公共交通部门”,其亏损往往有政府限价的原因。
“还是要按照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要求,对国有企业区别对待。对带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补贴肯定会有,但要走向规范化、透明化以及公正公平,让老百姓明白为什么要对它进行补贴,为什么要提高它的上缴利润等。”李长安认为。
央企如何分享更多红利
除了质疑央企获得补贴过多,公众更期待央企能上缴更多红利回馈社会。
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
所谓红利就是指国有资本收益。对于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提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国有资本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其产生的收益应该全民共享,但目前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偏低,应该逐步提高。
按照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中石油在内的央企在依法计提法定公积金后,依据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20%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过去是15%,现在提高了5个百分点。”李锦说。
2014年5月,财政部曾发布通知,决定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需缴纳红利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调整后,第一类企业红利上缴比例为25%,这一类只有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第二类企业上缴比例为20%,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等14家;第三类企业为15%,包括一汽、宝钢、中粮等70家;第四类企业为10%,包括中国邮政、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目前仅涉及中储粮和中储棉两家企业。
而这样的安排也与国企经营状况有关。
“2005年以前,国有企业经营困难,政府没有要求它们上缴收益。2005年以后,国企日子好过了,开始上缴收益。按要求,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要提高到30%。”李锦说,央企上缴的红利不是直接分给每一个人,而是用于资助政府的社保和养老开支,用于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刘尚希说,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还有利于形成倒逼机制,倒逼国企优化营利模式,提升营利能力,增强竞争力尤其是研发创新能力,从而加快国企改革和发展步伐。
李锦告诉记者,国有工业企业税负是其他企业的2.6倍。因为民企多集中在服务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多,资源型的央企税负最重。
以中石油为例,数据显示,2012~2014年,中石油境内上缴税费分别为4334.6亿元、4157.3亿元和4277.5亿元,均超过当年央企上缴合计的1/5(1.8万亿元、2万亿元和2.1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11.7万亿元、12.9万亿元和14万亿元)的比例分别为3.7%、3.2%和3.1%。
在李长安看来,央企上缴的税费与获得补贴是两回事。实际上,其上缴的税费比得到的补贴数量多得多。“央企上缴红利是有很多依据的。一方面,从性质来看,它属于全民所有,采取上缴利润的方法可以体现公有性质;另一方面,是作为央企这样的国有企业,能够得到资金获取、土地出让等等政策方面的优惠。很多央企是垄断企业,提高他们返还的利润率,也是为了让它更好地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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