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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大街的理财你敢不敢买?
发布时间 2015-12-02 12:05:19 来源:中经纵横
大家好,我是夏心愉。最近P2P或类似的理财机构一家家“跑路”,新闻已经堆满了门户网站的财经频道;但大街上,各种理财机构还是一间间开出来,有的甚至不需要什么门店了,便利店、书报亭里放张桌子或放块广告牌,一个业务员往广告牌边一站,就算是一个服务点了。我的公众号里,读者提问也常关于此:那满大街的理财产品到底能不能买?
好,那我们今天就来说这个。老规矩,来讲真人真事。
我认识一个做P2B的,发一个号称抵押率只有50%的集合理财计划,抵押的是差不多值2个亿的一栋楼。我们算算,抵押率50%也就是说他最多融资1个亿。
可是,他自己私下谈生意经的时候承认,他一期一期地发,别说1个亿了,这个项目的融资总量早就超过2个亿了。换句话说,项目风险敞口已经很大了。
我问他,没人监管吗?他说,我可以分几期发,一期计划,号称发5000万、但实际发了1个亿,我自己不说不去备案,哪个机构会来查你实际发给了多少人,每人投了多少呢?
我又问他,那最后兑付不上怎么办呢?他说,很简单,再发一期啊,新帐还旧债啊。这家伙本来就是银行业出身的,他振振有辞说:“难道银行处理坏账,不是借新还旧吗?”看来太阳底下并无新鲜事。
刚刚说了可怕的“超募超融”,下面来说“自融自担”,给您讲个我曾经做调查报道的沪上曾经大名鼎鼎的春宇集团的“左手倒右手”案例。
彼时,春宇供应链资金告急,因为他的两家贸易合作伙伴公司出了信用问题,捏在他自己手里的商票贴不掉、钱回不拢了。怎么办?怎么弄钱来补窟窿?我调查发现,当春宇供应链自己债主上门,员工工资几个月发不出的时候,关联公司春宇金融正常运营,P2B理财平台还在面向社会大众发放理财产品。
大家知道这理财产品里头是啥吗?春宇金融只告诉投资者,说这是“国内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但是投资人又如何知道,这些所谓的“应收票据”里,充斥着他自己的烂帐,那些早就贴不出去的商票。这难道不是转嫁风险给蒙在鼓里的投资者吗?
当时,向我爆料的春宇管理层人士曾跟我说,本来春宇也算他老东家,他就算被欠了薪也不至于出卖东家,但他看到那些大爷大妈拿着养老的钱来买理财产品,实在良心上过不去了,才找的我。
好了,故事讲完了。咱们来理理情绪、理理思路。最后说两个事。
第一,满大街的理财机构到底是谁?
因为工作需要,我暗访过好多家机构,我觉得分大类的话,这些机构有两类:第一是纯第三方代销机构,自己不发产品,卖的是市面上别的机构们的产品,他们赚的是卖成产品后的佣金。话往好里说呢,他们给老百姓提供了“理财顾问”服务,但是,我们也得长个记性,注意一下,他们推介的,到底是真正适合自己风险偏好的产品,还是他们佣金提得最多的高风险产品呢?
对了顺便说一句,您知道那些“理财顾问”上一份职业是什么吗?据我问下来的情况,不少是房产中介、保险推销员等。这批人流动性极大,您千万别指望一年后万一买的产品出事了,还必然还找到这个当时拍胸脯叫您放100个心的“理财顾问”。
第二类机构,就是P2P、P2B、所谓的资产管理公司的线下门店了,卖的就是他们自家的产品。这些机构的乱象故事,我上头也说了。但这会,我恰恰想反过来说句公道话,真是可惜了行业里那些好公司了。
在采访中,我遇到过很多家一心踏踏实实做业务、从不坑蒙拐骗的P2P机构。这些机构,资金全部都是合规地托管掉的,手上是不过钱的(就是不打算“卷款跑路”的),产品根本不是随随便便拉来就上的,收益率都是不高的,也就6%、7%,能超过8%就算很高了,哪有15%、20%的年化利率?
我之所以说可惜,是因为这个行业多少有点“劣币驱逐良币”,又有点“马太效应”。能忽悠、开高息的机构总能抢到一大批傻乎乎的投资人,脑袋清楚的优质投资人呢,又很容易被行业里最强最大的那几家吸引走。余下的好机构常常头痛,客户的单户开发成本就随之上升。
那些敢买15%、20%产品的投资人,请您想想啊,现在实体经济这么疲弱,哪个正常的行业有本事能扛一年20%以上的高息?除非是短期拆借一两礼拜应个急的,否则,里头多的是,给了您利息就没打算给您本金的。
当然,最后倒霉的都是接了最后一棒的人,只要这家理财机构还在滚动发售,前面销售过的那几期,表面上还是兑付正常的。
最后一个问题,这些理财机构有没有监管?
正儿八经的P2P机构,算是定调了监管了,但是不好意思,定调那么久了细则还没出来,那位说过P2P十大监管原则的原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这会儿也被查了。当然,细则还没出来那是咱监管审慎啊,那好吧,市场就只有等、等、等。
至于街上那些理财门店,我想“理财顾问”们一定不会告诉您,他们背后的公司根本没有金融牌照,换句话说就是不处于金融监管之下,只要去工商登记一下就能开业了。至于为啥他们为啥不在监管之内呢,也许是监管希望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让这些民间金融公司优胜劣汰;也许是明眼人都知道他们中的至少一半有高风险,“烫手山芋”没人想接;
也许是对金融产品的本质还在探讨呢,这些理财产品到底算债权转让还算啥?应该是这个“会”来管还是那个“会”来管?是“妈”来管还是“爸”来管?监管还得讨论好一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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