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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中药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1-20 09:21:59 来源:中经纵横

政策依据:

《2011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扶持重点:

中药材规划化、规范化和产业化生产基地

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平台

中药材生产信息服务平台

中药材供应保证平台

申报对象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位医药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和直接从事中药研究开发的科研机构:

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规划:

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技术和人员,自有资金必须落实到位;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单位法人代表,或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工作能力的负责人或研究人员。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医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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