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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一期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04 09:40:33 来源:中经纵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国知发人字〔2010〕148号),为落实《关于加强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意见》(国知发办字〔2011〕151号),进一步壮大专利信息人才队伍,优化专利信息人才队伍结构,努力建成由100名专利信息领军人才、300名师资人才、3000名实务人才构成的“一三三”专利信息人才队伍体系,我局将在全国选拔培养3000名左右的专利信息实务人才,第一期选拔600名左右。现就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应具备一定的专利信息运用技能,能够围绕政府决策、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通过专利信息组织、检索、分析等手段,提供解决方案或情报支持的人才。


  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第一期选拔工作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和四川12个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所在省、市开展。共选拔专利信息实务人才600名左右,每个基地50名左右。


  二、选拔范围


  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选拔范围涵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利信息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图书情报机构等。


  三、选拔条件


  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掌握知识产权和专利信息等基础知识。


  (三)从事专利信息相关工作2年以上(含2年)。


  (四)曾参与专利数据加工、专利信息分析或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与服务等工作,能够结合实际需求,提供专利数据资源建设及经济科技发展活动中专利信息运用相关的解决方案。


  四、选拔工作组织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和四川12个省、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地方经济科技发展对专利信息人才需要,依照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原则,负责本地区专利信息实务人才选拔工作,开展推荐报名,进行择优差额评选,确认并上报选拔结果。


  在2016年1月8日前各基地省份知识产权局将选拔结果名单(见附件1)和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信息表(见附件2)以纸件和电子件报我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经我局专利信息实务人才评选工作委员会复核确认后,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名单


  2.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信息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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