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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15-12-03 09:24:34 来源:中经纵横
(一)李继朝等6位代表提出了《关于搬迁蛇口油气库,消除蛇口居民安全巨大隐患》的建议,胡桃等六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蛇口油库搬迁工作》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加快推进东角头油气库的关停工作。7月3日,张虎常务副市长、刘庆生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油气及其它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指挥部第十二次工作会议研究协调有关问题;8月14日,市委书记马兴瑞到东角头油气库实地调研推动油气库关停工作;8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停止东角头、清水河油气库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和经营业务的通知》(深府函〔2015〕203号,简称《通知》);8月28日马兴瑞书记、张虎常务副市长等市领导专题听取了油气及其它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工作综合情况并协调有关问题。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相关部门与有关企业积极协调,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蛇口油库、深南公司东角头气站已于2015年8月31日前关停;深圳市深岩燃气有限公司东角头气站已于2015年8月31日前按要求减量三分之一运营,并于2015年10月31日正式全面关停,马兴瑞书记、许勤市长、张虎常务副市长、刘庆生副市长等市领导于10月31日出席了东角头油气库的关停仪式。我委已于9月6日以深发改函〔2015〕1752号文向代表书面答复了《关于搬迁蛇口油气库,消除蛇口居民安全巨大隐患的建议》,9月17日以深发改函〔2015〕1781号文向代表书面答复了《关于加快推进蛇口油库搬迁工作的建议》。
(二)张青山代表在第2015002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民生微实事工作机制,打造惠民品牌的建议》中指出,民生微实事项目经过福田区一年多的实践,不仅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实事,而且有序推进了社区治理新模式的形成。为了进一步完善该机制,提升效果,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强化公益性、保障公开性、注重持续性、增强参与性,打造好惠民品牌。
为此落实好代表建议,我委牵头起草了《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报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指导意见》着重对专项工作目标、原则、内容、标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研究提出加大市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总体突出“一个导向、两个目标、三项原则、四级共建”。一个导向: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强调立足基层、立足社区,贴近居民、贴近生活,快速解决市民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持续提升市民生活环境。两个目标:充分激发社区自治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制度化建设。三项原则:坚持民主决策,坚持程序公开,坚持共建共享。四级共建:形成市、区(新区)、街道、社区四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局面。下阶段,我委将会同财政、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部门沟通和各区民生微实事的统筹指导,切实将民生微实事抓实抓好,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努力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
(三)黄振辉等24名代表在第20150191号《关于加快推进轨道12号线建设进度,进一步优化线路规划的建议》中指出,随着宝安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宝安城区的交通拥堵逐渐成了影响人民生活幸福度和制约城区整体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宝安老城区的交通拥堵已由偶发型向常态化发展,由区域型向整体型蔓延,呈现日益严重态势。要求加快轨道交通12号线建设,建议一是将12号线列入我市轨道四期建设规划,纳入首批建设项目尽快启动;二是进一步优化12号线规划建设方案。
针对代表的建议,我委极为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调研、抓紧研究解决。宝安区地处珠江东岸穗莞深经济带,市政府历来重视宝安区的轨道交通建设,共规划了涉及宝安区的8条城市轨道线路和穗莞深城际线、深港西部快轨等轨道项目。目前1、5号线已运营,11号线计划明年中试运营,6号线、穗莞深城际线正在加快建设中。
轨道12号线由南山区海上世界至宝安区松岗街道,连接蛇口、南油、南头、宝安老城区、福永、沙井、松岗等片区,是贯穿南山和西部地区的普速线路。该线建设有利于缓解蛇口、南油、宝安老城区等地区交通压力,有利于加快蛇口自贸区、空港新城等城市重点发展地区建设。为加快轨道12号线建设,进一步改善宝安老城区交通环境,我委将积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将12号线作为优先建设项目列入四期建设规划。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正在编制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规划。目前,12号线已纳入四期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完成专家咨询,10月下旬向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作了汇报,计划今年底上报市政府审定。下阶段,待市政府审定后,我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将按程序组织开展规划环评、上报审批等工作。二是配合市规划国土委优化12号线规划建设方案。轨道交通线路走向、线站位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沿线土地利用规划等上层次规划要求,并尽量覆盖高密度开发地区,为区域发展提供基础支撑。目前,市规划国土委正在编制轨道12号线详细规划,确定落实车站及出入口设置、交通接驳等建设方案。下阶段,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规划国土委,结合沿线最新发展现状和规划情况,深入研究12号线客流量、线路走向及线站位布局方案,为项目尽早实施创造条件。
(四)郑学定等14名代表在第20150491号《关于完善深圳菜蓝子工程项目的建议》中指出,深圳菜蓝子工程项目-平价流动商店从长远考虑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可考虑将平价流动商店项目,升级改造成为形象高端、模式先进的生鲜食品供应平台。建议引导平价流动商店通过网点置换的形式进入社区;推动平价流动商店经营模式的转型,通过线上交易、线下交付的现代互联网商业模式,减少对市容环境的影响;加快项目升级转型。
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委已着手研究。根据我市城市街道家具文明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平价流动商店经营单位已制定流动平价商店售卖车经营行为规范,并逐步撤销部分在主干道经营的流动售卖车,试点实施平价商店进社区。今年7月份,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平价商店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77号),对平价商店建设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强调平价商店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过去的注重行政引导转向市场取向,引导平价商店转向“互联网+”模式。目前,平价流动商店经营单位也正积极引进“互联网+”模式,已经建立“深圳中央大厨房”电商购物平台,并自行组建物流配送,转型线上交易、线下交付的现代互联网商业模式,拓展平价商店服务群众的经营渠道。对此,我委拟会同相关部门统筹研究,继续推进平价流动商店向“互联网+”平稳转型。
(五)陈树雄等10位代表在第20150523号《关于推动深圳市物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建议》中指出,物联网将是下一个推动世界高速发展的“重要生产力”,是一个万亿级市场,建议我市加速物联网产业规划和示范应用建设, 在社会化力量广泛参与下,政府牵头统筹,出具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加快推动物联网产业快速规模发展。
为此落实好代表建议,我委会同市经贸信息委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课题组,邀请我市物联网行业典型企业、科研机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以及业内专家代表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在此基础上,对全市物联网发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编制形成了物联网产业发展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并提出了下一阶段发展思路和举措建议。报告提出充分发挥深圳物联网产业的全国引领优势,坚持创新驱动,促进核心技术突破,加快行业标准研制,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体系,探索行业应用成熟商业模式,突出需求牵引,以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推广带动产业规模化和融合发展,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应用商业模式可持续的物联网技术、产业和应用先导城市,逐步形成全球领先的物联网产业基地。
(六)王华君等7位代表在第20150523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物联网发展的建议》中指出,物联网是信息化应用的新模式,通过射频识别、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传感设备,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物联网用途广泛,遍及智能交通、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产业浪潮。我国也将物联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重点关注和推进。深圳建设“二区三市”,有条件、也有必要进一步推动物联网的发展。
为此落实好代表建议,我委会同市经贸信息委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课题组,邀请我市物联网行业典型企业、科研机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以及业内专家代表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在此基础上,对全市物联网发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编制形成了物联网产业发展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并提出了下一阶段发展思路和举措建议。报告提出充分发挥深圳物联网产业的全国引领优势,坚持创新驱动,促进核心技术突破,加快行业标准研制,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体系,探索行业应用成熟商业模式,突出需求牵引,以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推广带动产业规模化和融合发展,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应用商业模式可持续的物联网技术、产业和应用先导城市,逐步形成全球领先的物联网产业基地。
(七)张若鹏等代表在第20150428号《关于进一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建议》中指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经过近年来的培育和的历史条件下,我市应从政策、财税、平台、人才、投融资、体制创新等方面不断总结经验,推陈出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为落实好此代表建议,我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一是做好规划政策衔接工作,在我市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专项规划中,围绕突出问题和需求导向,制定科技产业发展大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在前沿技术应用、扶持方式改革、管理体系创新、金融体系完善等方面积极探索;二是深化产业扶持方式改革和创新,我委会同市经贸委、科创委和财政委编制印发了《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多元化扶持方式改革方案》(深发改〔2015〕361号),探索股权资助、贷款贴息等多元化扶持方式,通过改革更好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调节作用;三是持续加大产业专项扶持力度,2015年全市已组织实施七批次新兴产业专项计划,补助资金超过34亿元,在推动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创新环境优化、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我市大力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搭建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平台,积极布局全球投资推广网络,举办高层次展览、论坛、赛事等活动,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八)蒋兴华等代表在第20150631号《关于加快推进大鹏半岛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的建议》中提出:建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市财政委等单位在制定实施各项产业扶持政策上贴合大鹏新区实际进行一定的倾斜和支持。如“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产业园区改造提升资助计划”等相关产业扶持政策能否充分考虑新区经济发展在全市相对落后、产业载体存量不足、规模偏小等现状,在扶持资金申请的门槛和要求上适当降低,以起到鼓励、扶持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和发展的目的。
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大鹏新区发展,布局建设了国家基因库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引进了王荣富、张隆基等孔雀团队以及项目,加快华大基因研究院、中国农科院深圳生物育种创新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建设,推动生命科学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园区转型升级,近年来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不断提速。为落实好代表建议,下一步,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大鹏新区的支持,着重在生命健康、海洋生物、农业育种等方面继续布局建设一批创新载体和产业项目。考虑原特区外各区(新区)发展实际,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在组织下年度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产业园区改造提升资助计划时,将适度调整申报门槛和要求,加大对大鹏新区等地区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
(九) 杨鹏代表在第20150125号《关于将安防产业纳入深圳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的建议》中指出,安防产业是一个高新技术、资金密集型的新兴产业,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社会治安防控、平安城市、智能楼宇、智慧社区、智慧城市建设都离不开安防技术产品。建议给予安防产业更大力度的支持,并加强对安防产业的服务管理,使深圳的安防产业在全球竞争中处于更大优势。
为落实好代表建议,我委会同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开展了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市政府相关部门将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结合财政资金多元化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安防企业进行个性化扶持,为安防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二是配合经贸信息委构建安防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产品研发、资格认证、评估咨询、辅导培训、解决方案等信息共享, 推进安防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鼓励安防企业、专业化服务企业、研究机构等组建合作团队,实施技术攻关,制定行业标准,进行产品推广,提供服务定制等,实现平台系统化,服务体系化。
(十) 房涛等委员在第20150031号提案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快建设创新性城市。为落实委员提案要求,我委在工作中研究落实,加大推进自主创新及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机制等各项工作,使我市创新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创新生态环境日益优化,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发展动力更加强劲。2015年先后出台了《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多元化扶持方式改革方案》(深发改〔2015〕361号)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发改〔2015〕577号),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扩大资金惠及面。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逐渐形成无偿与有偿并行、事前与事后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股权投资及贷款贴息等多元化扶持方式,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及受惠主体范围,更好地推进创新型企业和机构发展,激发各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动力。同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再造审批流程,实行跨部门串并联组合审批,提高行政效率。截至2015年11月,本年度我委共组织了全市八批次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扶持计划的实施,累计实现项目总投资335亿元,下达政府扶持资金34亿元,在新常态下促进了我市产业发展。
(十一)贺雪琴委员在20150116号提案中提出,以产业应用为牵引推进石墨烯在我市产业应用。为落实相关提案,我委认真研究,拟将石墨烯纳入我市新材料产业十三五规划重点扶持范围,目前,该规划还在起草阶段,将在完成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同时,鉴于石墨烯产业处于即将突破产业化的重要阶段,我委除了配合科创委在该领域加强科技研发外,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一些工程实验室开展布局,如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炭材料工程实验室等,以加快推进石墨烯技术工程化及产业化,同时,我们也支持全市以贝特瑞等新材料重点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成立我市石墨烯应用技术研究院,重点探索石墨烯在各个领域的成熟化应用。
(十二)九三学社深圳市委会在第20150138号《关于解决深圳市碳交易试点中存在问题的提案》中指出,目前深圳市碳交易试点存在碳强度指标核定部分有欠公平、工业增加值核算不科学、市场流动性较差、市场交易价格低等问题。建议1. 对目前深圳市635家控排企业按行业分类,分析主要能耗设备特性以及节能减排途径,厘清不同行业的企业碳减排边际成本,针对争议较大的行业(例如线路板行业)进行特别分析,进一步细化相关企业的能耗产生主要原因,确定行业的碳强度先进值,并分别比对这些争议企业与先进值的差异幅度,确定偏差比例,根据不同的偏差比例给予相关企业一些政策扶持;2. 政府部门对于积极采用节能减排项目的企业给予不同的资助,将政府相关部门每年用于节能减排项目资助的资金,从直接资助相关企业改为从碳交易市场回购碳排放额并核销;3. 针对工业增加值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细化核查方式,避免人为影响工业增加值从而导致碳排放配额失真等问题的发生;4. 提高碳交易的公开透明度,至少同行业的企业应该了解彼此的有关碳排放信息,互相监督增加公平性;5.引进“做市商”交易规则,在增加碳交易活跃度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市场价格发现作用,使得市场交易价格与企业碳减排边际成本形成良性互动,真正实现碳交易的政策效果。
针对九三学社深圳市委会的提案,我委极为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解决。一是关于部分企业碳强度核定问题。针对部分线路板行业企业之间目标碳强度相差较大的问题,我委进行了企业现场调研,并对相关企业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仔细比对,在确定这些企业的行业归属后,我委对部分行业划分存在偏差的企业的目标碳强度进行了调整。二是关于工业增加值核算问题。我市碳交易体系主要采用与企业工业增加值挂钩的基于目标碳强度约束的配额分配方法。管控企业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工业增加值数据提交给市统计部门,市统计部门在经审定后将工业增加值数据提交给市碳交易主管部门,为了避免工业增加值数据偏差问题,市统计部门还会对存在异常现象的企业工业增加值数据进行复核。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核算方法,确保企业工业增加值数据的真实性。三是关于深圳市碳交易市场流动性问题。目前,深圳市碳交易配额交易量在配额总量中的占比在七个试点省市中排名第一,这说明我市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在七个试点省市中是较好的,但由于深圳碳市场的体量最小,决定了我市碳市场在过去以及未来短时期内的绝对交易量都不会太大。针对提案中提出的交易增量集中在履约期的问题,经过两年多的交易实践后,深圳市的碳交易市场交易时间已较为分散。关于引进“做市商”交易规则增加碳市场流动性问题,我委将积极研究其可行性,并在条件成熟后尽快推进实施。四是关于深圳市碳交易市场价格问题。碳交易的市场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目前我市碳配额的平均价格约为40元/吨,在国内七个碳市场中与北京基本持平,高于其他五个碳市场,这与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基本符合的。五是关于碳交易研讨会。深圳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需要吸取各行各业专家的意见,我委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会定期组织召开碳交易的研讨、培训会议,集思广益,集中各方面的经验和智慧,通过交流探讨解决碳交易实践中的问题。六是关于节能减排资助。针对企业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我委和其他政府部门一直都有一些资助项目,用于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七是关于碳交易公开透明度。虽然目前我市碳交易管控单位对于自身的碳配额以及同行业的碳配额信息已有一定的认知,但我们深知公开、透明对于碳市场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提高碳交易的公开透明度,让管控单位可以更清楚明了自己的碳配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