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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现代农业示范区参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05 09:41:34 来源:中经纵横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即将在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开幕,我区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参展企业和农畜产品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确保参展工作顺利,请相关盟市农牧业局和现代农业示范区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企业和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组办发〔2015〕11号)文件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 按要求参加农交会的相关活动
相关盟市农牧业局和示范区政府要组织好在农交会期间的参展工作、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研讨会议等。要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区按时报道参展,布展时间2015年11月4-6日,展销阶段2015年11月7-11日。
二、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产品安全
农交会是国家级农业行业盛会,有严格的企业参展准入条件和产品质量要求,为加强对参展企业和产品管理,请相关盟市农牧业局和示范区政府对已审核通过的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再进行一次严格的梳理和排查,出现可疑企业和假冒伪劣产品,坚决清除,宁缺毋滥。要防止社会游商和不法商贩给农交会造成负面影响。
三、加强现场监管,严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要严格执行农交会管理规定,维护好各自秩序。严禁展位转让和倒卖,不给游商和不法商贩可乘之机。严禁参展商使用高音喇叭等扩音设备扰乱会场秩序和进行虚假宣传。严禁在展会现场利用抽奖、插花、雇托儿等手段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四、做好相关说明统计,按时上报
请现代农业示范区用简洁的文字,报送本展区本活动的特点、亮点及在筹办过程中的创新方式和鲜活事例。于11月1日前上报。
农交会展销期间各示范区每日16:00逐级上报展销数据。
五、其它事宜
凡因组织管理不严、现场监管不到位造成群众举报、展虫闹事、媒体炒作等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展团组织奖评奖资格,并对盟市农牧业局和示范区进行通报和问责。
联系人:张献文
联系电话:1524805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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