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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3 13:15:57 来源:中经纵横

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津政发〔2006〕41号)、《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津政发〔2015〕3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我市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摸清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现状,为推动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现启动天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工作。


  一、联盟备案条件


  (一)总体要求


  申请备案的天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须满足“有协议、有组织、有制度、有机制”四个方面,具体包括:


  1.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产业联盟要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盟间要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2.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组织,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3.有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4.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条件


  1.围绕我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根据《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关键重大技术,有利于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其他重要领域,包含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3D打印、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产业方向,资源整合能力强、龙头企业聚集度高、行业影响力大。


  2.理事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是注册在天津的法人单位。


  3.联盟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10家,且核心成员单位注册在天津的比例不低于30%。


  4.联盟应在规范管理、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制订、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源配置与项目实施、行业交流、市场推广、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工作。


  二、申报方式


  联盟单位填写《天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申请书》(见附件),联盟理事长或秘书长及联盟对外责任主体单位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附件。特别提示,申报联盟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效,如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将取消该联盟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申请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联盟协议书复印件(需单独提供原件一份,不需装订);


  2. 理事会、秘书处、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名单;


  3. 联盟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会议等重要会议纪要;


  4. 联盟项目、知识产权、人事、经费等管理制度复印件;


  5. 联盟合作创新项目清单(若有则提供);


  6. 联盟合作创新项目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若有则提供);


  7. 组织开展联盟研讨、展览等活动清单及证明材料(若有则提供);


  8. 联盟经费筹集渠道及落实的证明材料,如出资协议、出资凭证等(若有则提供);


  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书及附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加盖联盟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骑缝章,同时请将《天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申报受理


  (一)材料报送


  请各联盟于2015年10月26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


  邮政编码:300192

 


  (二)联系方式


  1.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海轩 田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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