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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广东科学技术学术专著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8 09:52:37 来源:中经纵横

为贯彻国家科技政策和出版方针,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科技学术著作,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按照指南要求,现将申报2016年广东科学技术学术专著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科技学术专著项目资助范围包括:


  1.学术专著: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基础理论著作: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理论创新的,对科学著作出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1.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从正式出版之日起5年内再次申请相同或相近内容学术著作视为再版学术著作,超过五年且增加了最新研究成果内容的相同或相近题目学术著作视为新书);2.科普读物;3.教科书、工具书。


  二、申报要求


  申报科技学术专著项目,著作者须完成80%以上或全部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著作者一次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在获准资助项目出版之后,方可申请下一个项目。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请。


  三、申请程序


  科技学术专著项目申请程序暂时只接受纸质材料。


  1.评审材料内容包括本书稿的前言、目录(至少到节一级)和主要参考文献,作为附件提交。


  2.样章内容包括本书稿的重要核心章节,提供样章数量应为50页以上。


  3.附录内容包括与本书稿内容相关的省部级以上奖励和鉴定材料等复印文件。该文件不是必须提交文件,如没有相关文件可以不提交。


  4. 邮寄提交(或直接送交)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广东科技学术专著项目出版意向协议书》、《广东科技学术专著项目申请人承诺书》、《广东科技学术专著项目出版单位承诺书》一式5份、书稿光盘1份。邮寄材料寄至项目申请受理机构。


  申请材料原则上一律不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邮寄提交《申请书》有关注意事项:


  (1)用A4纸打印《申请书》


  (2)《申请书》中合著者签字、推荐专家签字和出版社盖章均须为原件。


  (3)专家推荐意见纸质材料可另附,专家签字应与推荐意见在同一页纸上不能分离。推荐专家须为三个不同单位,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签订《广东科技学术专著项目出版意向协议书》有关注意事项:


  (1)协议书由著作者与出版社正式签订。


  (2)协议书中应明确申请项目的书名、第一作者。申请广东科技学术专著项目一经受理,书名和第一作者将不能更改。


  (3)申请项目获得资助后,著作者有配合出版社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图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等有关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完成出版任务的责任,如出现出版质量检查不合格情况,应配合出版社收回报废已出版图书。出版社有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图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等有关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完成出版任务的责任,如出现出版质量检查不合格情况,除收回和报废已出版图书,经重新审校修订并按照签订出版协议重新印制外,收回资助资金。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地址


  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截止。


  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大院广东国际科技交流中心304室


  联系人:科技管理研究 郑芬芳;基础处 张 玮


  联系电话: 83517764、83163881


  传真:020-83163258


  电子邮箱:gdkjxsz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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